關于擬申報高校設置事項的公示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(yè)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《山東省高等職業(yè)學校設置暫行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和有關政策規(guī)定,現對擬申報的3個高校設置事項予以公示。公示期為2025年3 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。
公示期內,如有不同意見,請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(掃描件)方式據實向山東省教育廳反映。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公章,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和聯系電話,逾期不予受理。
受理部門:山東省教育廳發(fā)展規(guī)劃處(濟南市市中區(qū)舜耕路 60 號),郵編:250002,聯系電話:0531—51793707,工作郵箱:fzghc@shandong.cn。
山東省教育廳
2025年3月12日